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等相关条款规定,位于永州市零陵区阳明大道与黄古山路交汇处西北角面积为11077.4㎡的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永州市零陵区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因未动工开发满一年以上已认定为闲置土地,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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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