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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4-0972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云顶集团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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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军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土地设施用地调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腾云岭生态文化园位于冷水滩区杨村甸乡回龙村石溪江畔,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是回龙村打造的集民宿、传统手工艺产品、花海、垂钓、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产业旅游项目,是集生态种植、科普教学、红色基地,乡村党校于一体的乡村企业。该园于 2017 年开始建设,已建成"永州记忆馆"、"红色文化馆"、"国学馆"等11个展馆。
随着园区的发展和藏品的收藏增多,2020 年该园区拟申请50亩设施建设用地作为项目第二期展馆、集中建房点的建设。根据该园区提出项目选址要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50亩用地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核对"三调"数据,该50亩地全部为耕地。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对耕地实行严格保护,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21号)的有关要求,该项目属于不可占用耕地的类型,依法依政策不能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手续。
下步,为支持该园区二期建设,我局要求冷水滩自然资源局对你们园区的二期建设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同时,建议你们结合村庄的未来发展目标,在不占用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等前提下,对二期项目重新进行规划选址。若能确定项目具体选址范围,我们将指导在村庄规划中具体落实;若不能确定项目具体选址范围,我们将指导把二期建设项目纳入村庄规划重点项目清单,预留用地指标,为园区今后的发展做好谋划。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顶集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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