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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9/2022-05440 分类:
发文机关: 云顶集团 发文日期: 2022-06-17
名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4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17 来源: 综合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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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和人口密度的持续增加,停车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集中体现在停车泊位资源供给不足、利用率低、周转率低等方面,"停车难"问题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痛点、难点、赌点。市委、市政府倾听代表委员呼声,顺应民意,连续2年将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纳入了2021年、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十件重点民生实事。

一、加强管控,合理配建小区停车位

为加强我市规划管理,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正在修订《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准备报市规委会审议。根据《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我局将严格审批居住小区规划方案,新建或改建居住小区应按相关规定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二、规范秩序,改善居住环境

解决住宅小区停车乱、停车难等民生问题,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成果的具体举措。住宅小区停车位去功能化、堵塞消防通道、停车难、乱收费、秩序混乱等问题,影响居住小区内停车场地和设施正常使用及运转。为确保住宅小区车辆停放规范有序、群众出入安全快捷、小区静态交通规范有序,2022年2月28日,市政府副市长刘卫华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有关工作,部署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百日攻坚战"。目前,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强力推进整治工作。通过整治,逐步形成科学化、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的居住小区停车秩序治理新机制,不断优化群众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推动我市城市品质实现新突破、新发展。

三、规划引领,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车位建设管理工作,多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将老百姓普遍关注的车位建设工作纳入了"六位"建设范畴,确保抓出实效。突出停车设施建设的规划引领,市政府印发了《永州市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了《永州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行车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永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也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为切实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停车供需矛盾,我市将通过"新建一批、挖潜一批、激活一批、共享一批、清理一批"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措施来缓解停车难问题。一是新建一批公共泊位。我们始终坚持在扩大泊位增量上下狠功夫,根据城区道路情况和学校、单位、企业等区域特点,通过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来增加泊位供给。计划三年时间内中心城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3万个以上。2021年全市新、改扩建公共停车位17857个,其中中心城区新、改扩建公共停车泊位8416个。2022年中心城区计划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15座,新增公共停车位3360个,1-4月已建成公共停车场6座,新增公共停车位526个。二是挖潜一批配建泊位。鼓励住宅小区、老旧居住区、核心商圈、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边角地块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并利用树荫下空间合理增设泊位;对夜间停车需求较大、配建车位不足的小区周边路段,科学施划夜间临时停车泊位。三是激活一批闲置泊位。加大对机动车停车泊位、停车库闲置情况的检查监管力度,对只售不租、挪作他用等导致停车泊位大比例空置的行为,以行政引导、经济调节、政策鼓励等手段盘活闲置停车资源存量。四是共享一批现有泊位。鼓励单位和个人实行错时停车,改善停车资源使用周转率。引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采集与处理技术,搭建分时共享信息平台,落实车位共享所需的硬件技术手段。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富余停车泊位对外开放,计划今年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共享泊位1.6万个。探索对接住宅小区白天开放共享泊位,通过车位确权、有偿对外开放等共享措施解决公共停车泊位缺口,缓解停车矛盾。

四、智慧管理,积极构建停车"一张网"

督促各建设运营主体实施智慧停车项目,对中心城区停车资源进行互联网化改造,建设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订、泊位诱导、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减少寻位绕行时间,能很好促进动静态交通和谐运转。目前,市城发集团正牵头建设智慧停车运营平台,拟对冷水滩区现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停车场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接入停车设施网络数据,实行大数据平台管理,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以后,居住小区"智慧社区"停车管理系统可接入中心城市停车设施网络数据大平台,使公共停车设施与居住小区停车设施互补互利。

五、出台政策,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2021年,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州市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21〕19号)。该《办法》第七条:明确各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指导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停车场数据普查、接入和停车场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第九条明确新建建筑项目和住宅小区应当按规划审批配套建设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项目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六条:专用停车场不能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业主停车需求的,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依规在单位或者居住区内的空置场地、道路施划停车泊位。在《永州市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规范住宅小区停车秩序,逐步形成科学化、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的居住小区停车秩序治理、监管新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永州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顶集团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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