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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1-0427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云顶集团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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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端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业、写字楼、工业的商品房建设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发展,决定着一个城市的财税收入、就业率、经济发展,影响着开发商的投资热情和投资方向。所以,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工作该如何引导、规范,如何鼓励非住宅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对于我市的经济发展将起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针对商品房去库存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出台《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政策措施》《永州市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永州市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等文件,对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对于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我市目前尚未出台正式文件,主要原因在于:省里暂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非住宅商品房难以界定、库存面积具体数据难以掌握等。考虑到我市房地产市场非住宅商品房结构性过剩已成为突出问题,我市制定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政策措施非常必要。
针对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市本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商业用地供地规模。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我市市本级2021年计划供应商服用地仅48公顷,与2020年度供应计划相比,商服用地计划供应面积下降了约8公顷。
二是为省里出台《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若干意见》积极建言献策。2021年1月,湖南省住建厅等部门初步制定了《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我局配合市人民政府向省住建厅出具了《关于对<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函>的回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七条修改意见。
三是积极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今年一季度以来,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督职能部门对部分违规营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对房地产市场随意调价行为进行了规范,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多措并举将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住建局、云顶集团等相关部门将组织进行全市非住宅商品房调查,掌握全市非住宅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为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政策打好基础,待省里出台《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若干意见》正式文件后,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做好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工作。
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顶集团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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