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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9/2020-01606 分类:
发文机关: 云顶集团 发文日期: 2020-08-10
名称: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5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59号建议的答复
2020-08-10 来源: 综合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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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自然资建复字〔2020 A

张红兵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住建规划部门规范、引导高层建筑开发商修建地下停车库的建议》收悉。经会同住建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对私家车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有些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建不足,人车不分流,挤占公共区域甚至压占消防通道用以停车,影响小区安全和居民生活。为此,在规划管理方面,我局和市住建局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编制了《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了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应配建与其规模相应的停车位,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研究制定了各类建设项目的停车位配比标准,对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建提出了具体规定,要求普通住宅停车位配比达到每户不少于1.05个车位。在土地出让前在规划条件中明确了停车位的配建要求。

二、在审查居住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在停车位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住宅开发项目均需按照规划条件、规范要求配套地下停车位,对其中具备一定开发规模的住宅小区要求采取人车分流。因为人车分流较人车混行存在明显优势,越来越被小区居民以及房地产建设单位所接受。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均已严格按标准配建停车位,新建小区内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三、在批后管理及规划条件核实阶段严格把关。首先,在项目放线时,严格落实放线验线工作,避免建筑用地侵占停车场地。其次,在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所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规划条件核实,保证规划审批的车位在项目建成时能够落实到位。在住建部门牵头进行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时,我局提供规划条件核实结论,住建部门综合有关部门的验收结论,最终下达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四、关于车辆占用公共道路、消防通道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建局起草了《永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在对建成小区消防车道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制定目标,整治小区违规占用消防车道问题。希望通过消防安全宣传,让全社会形成共识,让生命通道永保畅通。

衷心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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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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