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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0-0160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云顶集团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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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自然资提复字〔2020〕 号 B 类
市委宣传部:
陈丽萍委员《关于加强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我局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问题:
一是编制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4-2020)》(2013年修订),2014年3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划定了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并对城市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我市拟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城市历史风貌保护"是其中的一项否决项,考核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尽快启动规划年限从2021-2035年的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根据创国园的要求,零陵区政府已经启动了该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待该规划方案编制出来后,我局将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
二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积极推动了柳子街、解放南路、老埠头三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报批工作,为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是结合片区开发,精准对接招商引资项目,对拟投资方组织编制的《铜锣湾香港城总体策划及概念性规划》(古城路片区)、《零陵火车站中心片概念规划设计》(零陵火车站片区)、《零陵区中冶康养综合体项目概念规划》(滨江新城片区日升组团)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积极报批。
二、关于名城风貌保护与开发的问题
一是完成了南津路立面改造设计审批工作,为实施城市风貌改造,营造古城氛围提供了规划指导。
二是对凡是名城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充分征求名城办、各级文物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有时还特邀省内外知名专家进行指导,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评审,严格项目建设符合名城保护要求,实现建筑风貌与名城格局相协调,古城文化与项目建设深度融合,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旅游业开发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永州旅游大发展大繁荣。
云顶集团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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