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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0-0163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云顶集团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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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5号建议的答复
永自然资建复字〔2020〕××号B类
市住建局:
刘端生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永州市住宅小区停车位管理办法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办理意见如下:
为规范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我局2019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局研究起草了《永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建设管理、权属登记、使用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按程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于2020年5月26日举行了听证会。我局将根据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的《永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为符合登记条件的小区进行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
云顶集团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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