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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52/2019-0011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云顶集团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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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自然资建复字〔2019〕××号 B类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6号建议的答复
张小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住房建设部门对乡镇村科学规划设计严格执法的建议》已收悉。建议抓住了关键,就是要加快解决如何依法规范农村建房的问题。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经走访调研,我市农村建房确实存在村庄规划不到位,农民建房无手续,随意建设,甚至乱建违建;生态景观和具有保护性古村落遭到破坏;缺小乡土气息和文化传承;基层管理组织功能欠缺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美丽乡村建设。
对于建议办理,我局高度重视。一是组织领导,全力推动。我局共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5次专题会进行研究,成立了局规范农村建房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规范农村建房,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二是搜集资料,组织学习。由于自然资源和规划体制改革处于过渡期,关于农村建房的政策正在密集出台,我局梳认真理汇编了规范农村建房的相关文件通知,并认真组织学习,充分领会精神,为下步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开展调研,摸排情况。组织人员,先后5次深入双牌、祁阳、新田、宁远等县20多个村庄进行调研,要求各县区统计汇总村庄建设情况,摸清家底。组织到岳阳、郴州、株洲等地学习先进经验,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暗访,配合永州电视台录制农村建房现状专题片,以引起社会关注。四是配合立法,制定措施。认真研究,针对《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提出了多条修改意见;督促各县区开展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五是抓好规划,启动整治。4月份,市政府与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了《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合作关系框架协议》,推进高起点谋划、高水平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题研究正在进行,为落实村庄布局工作做好积极准备;指导督促各县区启动村庄分类和原有村庄规划评估,做好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启动农村建房现状专题片所反映的问题整改。
目前,市委、市政府对规范农村建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已将其作为中心工作来抓。7月3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规范农村建房工作,决定成立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管理和督导调度。7月11日,市委严华书记专题听取依法规范农村建房工作情况汇报。
依法规范农村建房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下一步,我局将以规范农村建房工作为抓手,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将建议办出实效。
一、 加强规划引领, 凸显村庄特色
1、科学编制村庄规划。3月28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认真落实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对村庄规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局将督促各县区尽快开展并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村庄分类和村庄布局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村庄规划编制须满足如下要求:一是必须坚持村民主体地位。扎实做好入户调查、村民讨论、集体决策等基础工作,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多规合一"。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公共和基础设施、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三是坚持驻村编制规划。编制单位要驻村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召开村支两委会、村民组长会、村民代表会、乡贤长老会,综合村民有关村庄空间布局的意见和建议,全程跟踪服务。四是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村民意见,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衔接。五是开展村庄试点。在14个县区选择45个村庄开展"一村一品、一村一特色"试点,形成典型后予以推广。
2、突出抓好风貌特色。加大村庄规划编制专题研究,充分挖掘村庄历史文化,民风民俗,保护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提炼村庄风貌特色。加大农村房屋立面改造,注重风貌管控,改善村庄容貌。根据各地的建筑风格和文化传承,配合市住建部门,结合实际,设计一两套符合当地风貌、民俗民风的建筑设计图纸,免费供村民建房选用,做到一村一貌,凸显地方特色。
3狠抓规划设计落地。督促指导各县区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实施审批、监管,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规划编制成果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公共活动空间等区域,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公示,公告。将村庄规划的指导性意见纳入村规民约,指导村民建房,增强村民执行规划的自觉性,确保村庄规划能够顺利落地。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行依法管理
1、理顺体制建设。压实各县区实施规范农村建房,加强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明确任务,督促落实。结合体制改革,各县区要明确规划管理、执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乡镇书记要负总责。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同参与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引导广大村民树立"自己家园自己规划、自己建设、自己管理"理念,在村支"两委"成员中明确一名规划管理员,履行村庄规划日常检查职责。加强建筑工匠的培训管理和服务,提升建筑工匠技能。着力推进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向农村转移,积极推进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制度。
2、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永州市规范农村建房"十条铁规"》。规范和完善农村建房审批及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特别是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站所、执法机构工作职责,依法健全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四公开"、农民建房 "四到场"制度,保障农村建房依法有序展开。坚持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的原则,没有编制规划的农村建房,一律不予办理审批手续,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3、加强整改管理。按照"现状抓整改,下步抓规范"的原则,对农村建房专题片所反映的违法建房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限时整改,逐一销号;及时发现、制止、处置新的违法建房,实现执法前移,减少村民损失;加强宅基地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建新必须拆旧;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引导农民尽可能利用旧宅基地、荒坡地、空闲地进行建房,尽量不占用耕地;多措并举整治"空心房",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或按规定流转使用,流转收益通过支出预算优先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4、全面清理建档。深入调查,查清每户宅基地、建房情况,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控制农村新建房屋,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必须依照即将出台的《永州市乡村房屋建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台账。
5、加强服务监管。按照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发挥我局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督促指导各县区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实施审批、监管,完善乡镇、村两级管理体系,负责农村建房资格审查公示和监管。建立以村为主的网格化巡查、报告制度,对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并采取先期处理措施,做好现场证据采集工作。同时在各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受理村民建房申请,提高审批效率。
三、坚持基础先行、完善配套功能
我局主要在做好规划编制、建房审批、执法管理、空心房处置等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推动各县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配套设施建设。
1、加快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从公共管理、休闲空间、水利、水电路讯等方面入手。首先,在村庄规划编制中,要加强基础设施研究,合理布局,落实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基础设施规划。水利方面,完善田坎建设,疏理河道,整治水库、渠道沟壑,提高灌溉、排水能力;供水方面,与县级农村安全饮水规划衔接,水源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电力电讯方面,考虑用电、通讯需求,布局供电、通讯及有线电视和设施;道路交通方面,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合理衔接对外交通,优化村庄内部道路系统;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加大村委会、商店、卫生所、学校、影剧院、图书馆等公共设施投入力度,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2、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提升村容村貌。一是实施村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二是加强农村房屋整治,修缮破损房屋,加强危房改造,对主要道路两边建筑进行立面改造,注重村庄风貌,保护历史建筑。三是提升完善农林牧渔等田园景观。四是推行垃圾集中处理,建立户分类、组定点、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化处理模式,探索农村垃圾处理运作新机制。五是遵循就近原则,将靠近城区镇区的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纳入集中处理系统,较远的村庄污水采取生态方式进行处理。六是推行农村厕所革命,根据农村改厕现忧和群众意愿,选择不同改厕模式制定计划确保厕改任务完成。
四、 加强督察督办,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将规范农村建房,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我局系统绩效考核,局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局主要领导牵头抓,专门安排一名副局长专抓,一名副调研员协助抓,对全局系统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制定考核细则,重点督查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建房审批、违法违规建房处理、空心房处置、宅基地管理等工作进展,以及各责任工作组(单位)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通过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设置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开展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村民逢建必报、依法报建。今年市政府已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达成意向,由该院为我市开展规划方面的培训。推动市委党校、湖南城市学院合作开办规划培训班。
依法规范农村建的关键是抓好体制机制建设,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主题,精准发力,抓好落实。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顶集团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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