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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52/2019-0011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云顶集团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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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自然资提复字〔2019〕 号 B类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15号提案的
答复
徐大成委员:
您提的《关于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对您所提建议中的第二条"优化城市建设功能布局,将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纳入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及其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规划编制情况
2015年10月,市人民政府批复了《永州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规划中对幼儿园的规模和班额人数、学校人数、用地规模、生均用地标准、学校建设规划控制有了明确的要求。如幼儿园规模以6班、9班、12班为宜,规划保留的幼儿园规模不小于6班,规划新建的幼儿园规模为12班,平均班额人数25人/班。规划幼儿园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50-300人以内。幼儿园用地规模一般控制在1800-4500m2。老城区规划保留的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不宜低于12平方米,规划新建的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不宜低于15平方米。
依据《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8年修改),至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为100万。根据规划千人指标计算,至2020年中心城区幼儿园学生人数为5.5万人,至2020年,永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示范性公办幼儿园22所,其中冷水滩区规划12所,零陵区规划7所,滨江新城规划3所。同时, 2019年5月3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10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建成后,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须无偿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公办幼儿园的数量,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普惠性幼儿园为辅的幼儿园布局结构,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同时规划对学校位置环境和校内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道路广场、出入口和停车场均提出了控制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从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位建设,一直将学位建设作为民生一号工程来抓。随着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学龄儿童数量急剧增加,为了更好地处理好入学需求和学龄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我们已经开展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启动了《永州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我局将会同教育部门对现有的专项规划进行修改,结合实际需求在新一版专项规划中适当增加示范性幼儿园的规划数量,计划将示范性幼儿园数量增加到38所,让规划能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势发展需要。二是在土地供地之前出具规划条件时,对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幼儿园,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相关规定提出明确配建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规划审批和规划条件核实。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顶集团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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