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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52/2018-0893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云顶集团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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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国土资建复字〔2018〕13号 A
欧旭辉代表:
您提出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大力解决影响建设项目进度的征地拆迁问题和行政审批问题。
在征地拆迁方面,我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方案通知》(湘国土资发[2017]277号),认真按要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及时拟定我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18年2月11日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省人民政府5月8日批准了我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我市征地补偿标准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现执行的《永州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永政发[2012]26号) 和《永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永政发[2013]28号)两个规范性文件,我局正在积极组织调研,争取在年底将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重新出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文件。根据工作安排,市政府即将召开会议授权委托冷水滩区负责实施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征收工作中涉及的通告和方案发布、预算、财评、协议审核等全部由区里负责,我局负责集体土地上通告和方案发布工作的审核把关和备案。
在行政审批方面,我局按市政府要求设立了行政审批科,与政务窗口合署办公,负责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协调服务,大力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一个科室对外"。我局行政许可(含其它行政权力)11项,其中用地报批方面4项、土地供应方面5项、采矿权方面2项,办结时限在省、市原有文件规定或我局原有承诺的基础上,全面压缩到5至7个工作日(按规定公示公告,部省市审批时间除外)。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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