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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云顶集团 发文日期: 2018-04-24
名称: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2018-04-24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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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国土资提复字〔20181 A

郑增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人有所居的重要措施,是国土资源部门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部分。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2013715,我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永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1329)2014124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提请市政府926日下发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4110),明确宅基地审批管理由县区人民政府(含管理区、开发区)负责,将宅基地审批权下放到各县区政府,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通知中对如何严格政策管理、引导科学选址、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监管执法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方向,还就规划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计划、占补平衡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主要做法

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大节日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点、组织培训班、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节约土地资源的思想意识。让广大干部和群众明白土地是国家、集体所有,"一户一宅"是法律规定,树立"保护耕地,人人有责和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观念,让村组、村民、干部都了解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工作时限和要求等相关政策。通过宣传,引导村民增强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

2.加强科学规划,引导集中建房,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合理使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加强集约节约,要在源头上加强引导,我们要求各县区局在农村村民建房的问题上,首先要做好科学选址,农民新建住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引导农民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地建房;按规划、有计划地将农村居民逐一向小城镇、中心村和农村住宅小区集中;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切实避开地灾隐患点,积极引导村民集中建房。其次,尽力综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增减挂钩项目等项目优势为村民建房通路、通电、通水提供便利,引导农民到荒山荒地去建房。

3.把宅基地审批关。我局要求各县区严把审批关,农村宅基地建房严控使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村民未批先建或者违反规划乱占用土地建房。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审核是否属于本村农业户口,是否够年龄,是否原无宅基地等建房条件,不符合的一律不批。通过严把审批关,有效地提高了各县区局和基层国土所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更好地保护了耕地。

4.强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我局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积极推进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开展"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工作。2017614日我局下发《关于强力推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将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美丽新农村、空心村治理、危房改造、等专项工作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相结合。比如江华县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自20176月份启动后,立足与"空心村"治理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以"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村委实施、社会支持"为原则,组织村民拆除废弃的旧宅基地等农村闲置建设用地1500亩,复垦耕地200亩,与湘潭市政府签订指标购买协议,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1.2亿。以前的江华县西河村乱脏差,空心房随处可见,现在利用增减挂钩项目,将旧房拆除后的废弃青砖铺成了一条长约200米的特色村路,拆除废弃旧房后村民不仅有补偿,最关键的是复垦成耕地后,老百姓得了实惠。20171031日我局组织全市国土系统在江华县召开了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座谈会,通过多种举措,推广西河村这样的做法,保障农民权益,引导农民自觉自愿拆除旧房。

5.强化监管执法。我们根据每年土地变更调查情况,通过巡查发现制止、强制拆除等手段有效的制止了违法用地的发案率,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为扩大影响面,我们分三期在《永州日报》、中国土地网和永州网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在永州综合频道廉政潇湘栏目中播出专题片《为了大地的丰收》,产生了较强的震慑力,特别是对督促乡()、国土资源所及村委会积极履行职责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一系列整治措施,我市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深刻感受到了联合执法、借力执法的效果,更加坚定了我们推进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制的决心和信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村庄建设规划严重滞后。我市实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覆盖,但村庄建设规划基本是空白,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两个规划,由于村庄规划的严重滞后,导致不按规划建房、未批先用、乱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

2.农民思想观念陈旧。在我市农村,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村民都存在有公路两边建房的现象,认为在公路两边建房,交通出行便利,房屋修建醒目,是有地位、有面子的象征。二是认为在耕地上建房没有挖填方,地基好,成本低,不愿在村庄院内或者村内空闲地修建,而往往公路两边耕地上建房的较多。

3.一户一宅落实不到位。农民建新房后往往不愿交出闲置的老宅基地,加之,"祖宅不卖"等风俗习惯以及农房继承等事实行为,一户多宅相对较多。

4.基层国土所管理乏力。当前,我市实行农村宅基地审批零收费,除办证工本费外,禁止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服务性费用。而农村村民宅基地批次呈报审批,除了工作量大外,县区局还要对耕地开垦费、测绘费、资料费等进行贴补,财政又没有将这些费用列入预算,出现违法用地时也不能进行处罚,导致基层国土所管理乏力。

四、下步工作措施

1.加快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30)、《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市政府已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住建局和我局正在开展村规划相关工作,通过合理布置村民居住点后将有利于实现规划引导和管控。

2.继续做好政策宣传。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群众,进村入户向群众讲解,全面提高农民群众对规范宅基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3.继续严把宅基地审批关。继续坚持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占用耕地较多或比例较高和超面积的宅基地一律不予审批。积极开展增减挂钩,加大对"空心村、空心房"的整治力度,鼓励村民集中建房,结合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尽最大力量为村民建房提供通路、通电、通水的便利,引导农民到荒山荒地去建房。

4.继续强化监管执法。继续严格执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将造法用地处理在萌芽状态。一旦出现违法事实坚持即查事又查人,督促乡镇政府国土所、县区局切实履行职责。

5.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机制。通过加快推进"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工作,结合增减挂钩项目,充分调动农民退出宅基地的愿望,政府可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等收益中安排专项资金用做整理复垦、退出宅基地村民的补偿安置及政策奖励。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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